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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三项措施”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宁波市公安局及上级纪委工作要求,落实“三项举措”,全力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队伍记分制管理工作,严密队伍日常管理。修订并出台《奉化市公安局队伍管理记分办法》,明确实行局政治处、纪委督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情报信息大队、警保室等各职能部门与各科所队二个层次管理机制,各科所队是实施队伍管理记分办法的责任主体,各科所队长和教导员(政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记分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中层干部为本单位记分管理工作相应责任人。该办法主要是针对民警纪律作风、日常管理、接处警规范、执法办案、装备公车及涉案财物管理及民警廉洁自律等六大块内容进行记分,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来不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正风肃纪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防执法违法事件的发生。出台《奉化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通过明确信访工作责任主体、信访件流转程序、信访件受理登记办理、信访件通报及责任倒查机制来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作为民警执法是否规范的“晴雨表”,针对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决不手软。综合今年一季度队伍运行情况来看,民警、协辅警队伍状况较往年有明显改观,涉警信访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8%,有责信访及投诉为零。

三是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紧盯“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注重从细节、小事入手,持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防止回潮反弹。持续加大“五条禁令”、“三项纪律”以及人民警察法等警纪警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民警守住规矩底线,禁碰高压线。对民警协辅警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原则,以案说法,举案讲纪,用民警“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民警,从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效,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奉化、法治奉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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