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4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奉化区溪口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林锦琪分别向奉化区委书记高浩孟、溪口镇党委书记江定康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林锦琪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溪口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国锋传达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溪口镇党委书记江定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底,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溪口镇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3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傅祖民主持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4月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就加强我市巡察工作作了重要部署。
林锦琪指出,2013年以来,溪口镇党委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较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进“名山名镇”建设,在招商引资、基础投入、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溪口镇党委决策机制不完善,班子自身建设重视不够,开拓创新意识、宣传文化阵地意识不够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混岗混编现象突出,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情况较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公车使用和出国(境)经费管控不严;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小微权力监管不够严实,工程及服务外包项目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征地赔偿等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林锦琪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扎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名山名镇”建设和全域旅游开发力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要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确立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严从紧抓好 “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三要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用心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扎紧筑牢制约权力的笼子。镇党委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小微权力内控管理。
张国锋传达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强调,溪口镇党委要深刻领会郑栅洁书记的讲话精神,勇于正视问题、诚恳接受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承担起落实整改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逐个报告整改情况,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落实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持续跟踪督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奉化区委既要抓好溪口镇的整改督查工作,又要督促所有乡镇(街道)聚焦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纠正,确保取得“巡察一镇、带动一片”的效果,持续净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江定康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溪口镇党委班子全部接受。镇党委将立即研究细化、逐一落实分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落实。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统筹兼顾的方法,全速推进各项工作。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回报市委的关心支持,不辜负市委、区委和溪口人民的期盼。
市委第二巡察组部分成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奉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翁敏,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军华,溪口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行政班子成员,镇全体干部,所属单位及辖区内相关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村委(社区)书记,近三年退休的副镇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